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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跟踪、协调并落实专业技术委员会和自律督察委员会的工作;
2、受政府指导和委托,组织行业评优、专业认证等工作;
3、负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自律性监管,加强对行业的动态管理;
4、接受行业政策法规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咨询,参与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的物业管理投诉处理工作;
5、维护行业正当权益,调解行业内部争议;
6、参与行业发展和规范行业行为的调研工作,就行业生存、发展等重大问题与相关的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机构联络和协调;
7、会员的会籍管理;
8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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